中国证监会提高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研发投入等要求

中国证监会30日发布消息称,中国证监证监会修改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(试行)》(下称《指引》),高对修改后的科创《指引》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、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。板拟

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上市2020年3月,企业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《指引》。投入四年来,等求《指引》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,中国证监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,高对凸显科创板“硬科技”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科创此次修改《指引》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,板拟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。上市修改后的企业《指引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具体而言,投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将《指引》第一条第一项“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”由“累计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”调整为“累计在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”;将第三项“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”调整为“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”;将第四项“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”由“达到20%”调整为“达到25%”。

二是将第二条第五项“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合计50项以上”调整为“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,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合计50项以上”。

上述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