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视频】轿车强行借道超车发生碰撞,“起飞”失败直接落入水塘

扬子晚报网4月23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苏交轩)  近日,起飞陆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南通启东市南海公路由西向东行驶,视频失败水塘在借道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轿车借道机动车时,与正常直行至南海公路1KM左转弯进入加油站的强行轻型箱式货车发生碰撞,致两车损坏。超车

由于车速过快,碰撞后车辆直接飞进水塘,碰撞所幸陆某系了安全带,直接这才没有受伤。落入经交警认定,起飞陆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视频失败水塘

交警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:同车道行驶的强行机动车,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超车安全距离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,不得超车:(一)前车正在左转弯、掉头、超车的。

针对这一事故,江苏交警也发出提醒,开车时切记控制速度,遵守限速规定,行经弯道、陡坡、窄路窄桥等路段,不要超车变道。具体如下:

1、 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循右侧通行原则。

2、没有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,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。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。

3、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左侧为快速车道,右侧为慢速车道。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,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,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。如果是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。

校对 徐珩